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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贴] 11年,喜欢孙燕姿的缘由。

黄昏7时街角,是这个故事的开始。

那时的街角有一家书店,店名已经记不清了,我只记得,儿时酷爱泡书店的我,最爱的就是在那儿一直泡到近7时,然后匆匆地回家吃饭。在这个书店的角落,摆着一排音像制品,当年的正版磁带刚刚兴起,偶有几人驻足。

总有人喜欢问:“你喜欢他/她吗?为什么呀?”喜欢哪有什么特殊的理由。可能只是因为那晚黄昏的光线晕染的刚刚好,我掏出可能是吃饭省的,可能是预备买书的11元钱,买下一盒正版磁带。磁带的封面写着———孙燕姿。

然后,我成为了“追星”一族。于是,漫长生命旅程便不经意地开始与遥远的你产生若隐若现的交集。噢,请允许我使用“你”,燕姿,我一路向前走了这么久,今天终于回头,回顾。

2000年,你刚出道。那时候你横空出世,霹雳无敌,还没有哪一个女孩像你那样唱歌。第一次出唱片就入围了金曲奖,和周杰伦、戴佩妮、范玮琪一起PK。结果,你胜出。说颁奖词的时候,兴奋到忘了感谢老师,台下的孙妈也跟着你一起笑。然后,穿着小礼服在大家面前弹唱《TOO》。

那一年,你22岁,我13岁。

还记得2003年,你说:“我想学画画,学剪头发,拿我的master。”三年七张专辑,你累了。在告别演唱会上,你一直跟大家说:“我会回来的,让你们看到一个全新的孙燕姿!”在《天黑黑》的音乐声中,朋克头的你,哭成泪人。

那一年,我升入高中,看不起你的演唱会,在小县城跑遍每家音像店,看店里的电视播放着光盘刻下的精彩。

还记得你在北京演唱会上为杨明学哭泣,为爸爸唱他最爱的《橄榄树》。香港红磡的火鸡头,然后被刘德华吻过之后的喜笑。

事隔第一次拿金曲奖之后的5年,再度夺得女歌手奖,和黄立行那么搭调地站在记者面前拍照。隔年,同样为女歌手颁奖,惊呼“蔡健雅”的时候你比她还高兴。

2005年,从没传过绯闻的你,公布了和丹尼尔的照片。平凡的男友,你的爱情。喜欢你染红了头发在《完美的一天》里甜蜜的唱着《honey honey》,虽然最后你还是没能收获爱情。

那一年,你尝试各种不同的曲风,寻找突破。我也高中毕业,远赴异地他乡。

还记得你终于带着《逆光》回归。即使被埃及事件中伤,也依然掩盖不了你的光芒。当外界都在批判“你不过是和过去一样。”我看到了你的伤心。可是我还是要告诉你,当我看着《逆光》的MV,在短促有力的画面里,远在埃及的你真的给我唱来了希望。

那一年,上帝尽情地开着我的玩笑,我历经辛酸苦楚。而从沉寂中复苏的你,又一次给了我温暖,陪着我走过最困难的时光。

一直立志去看的第一场演唱会一定要是你的。2010年8月28日,北京“答案是……”演唱会,终于让我圆了心愿。第一次看见你就在离我100米左右的地方。夜幕中,你问道:“你们都来自哪里?”然后台下就响起了全国各地的声音。你说:“明天你会有什么不一样?———明天,你会比今晚更爱孙燕姿!”那一晚,你施了魔法,全世界一起狂欢。

2011年,是时候了。

这一次,你创建了自己的厂牌,蓄起了长发。你更加成熟,自由,美丽地落在大众的面前。还有,你真的结婚了!你终于找到自己的幸福。

我笑着听你对媒体说:“我要生3个小孩。”我笑着听无数歌迷抱怨:“那燕姿你还怎么唱歌呀?”

其实我知道,所有爱你的人都只希望你能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。

这一年,你33岁,我24岁。我已经比刚出道的你还要大了,我也走上了社会。开始了寻找自己的过程。一如当时的你。

11年光阴,白驹过隙。翻拣所有关于你的物品,无非是大摞的CD,几张挚爱的海报,一张演唱会的门票,以及最初那张正版的磁带。噢,或许我终于发现了这份喜欢的缘由。

时光倒回,我仿佛回到13年前,黄昏7时的街角。残阳斜照,光阴斑驳的书店,淡淡的酝酿着旧时光的美好,一切都让人痴迷。但,真正让我驻足的却是磁带里传来的那份简单却有力量的声音,一尘不染。11年来,你一直保持着这份自由和纯净。于是,11年来,我也一直简单地重复着“喜欢你”。

甚至,我喜欢,我喜欢你这件事。
作者:林楠。

我喜欢,我喜欢你这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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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范范在演唱会上对燕姿说的一样 会一直记得你的好

亲爱的燕姿
我会永远记得你的好 并且心存感谢


 
只有我 才能将你的好坏都拥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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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到了我喜欢燕姿的那种感觉
如果可以这样一路奔跑,是不是幸福就比较容易追得到?
如果奔跑直到遇见彩虹,是不是愿望就比较不会被忘掉? 我弄丢行囊,失去梦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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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年的回忆。想到了燕姿么
2000年  
  全世界开始听她的声音  
  那个短发夏天  
  废弃的工厂下起了雨  
  芦苇茫茫  
  背心,拖鞋,瘦弱的肩膀,好看的锁骨  
  她的指间弹奏起一段又一段  
  令人徒然疼痛的旋律  
  没有一个22岁的女生象她那样唱歌  
  在很多个雷阵雨的午后  
  我蜷缩在沙发上  
  抱着随身听  
  小心翼翼的听着从喇叭传出来带点嘈杂的声音  
  窗外的云朵总是积得很厚,天黑黑  
  很多年以后我才真正明白  
  原来总有一些人会让我们奋不顾身的去爱

缘起那首天黑黑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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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忘了为什么喜欢了  都快成习惯了
该看透的看透了
该忘记的忘记了
雨停了
是该擦眼泪的时候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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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别人的歌,听着听着会厌倦,但是听你的歌,怎么听都不会觉得烦,每每心情低落的时候,一听到你的音乐,我总能马上平静下来,对,喜欢你,都成为习惯了,感觉你还像十年前那样纯真,现在你要做妈妈了,很为你高兴,你的人生要进入新的阶段了,希望你永远幸福。
我怀念的是,无话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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